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备案公告
我市于2021年6月7日收到《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1〕143号)下达资金1396万元,收到《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1〕144号)下达资金1292万元,共计2688万元。经富锦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88万元分别用于以下项目:
1100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6.12万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196.12万元用富锦头兴牧业有限责任公司龙江和牛现代化繁育基地项目的繁育基地牛舍及挤奶厅建设项目。
80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富锦市锦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的库房建设项目。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6万元,用于黑龙江绿谷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设备购置项目。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万元用于富锦市丹丘农业有限公司寒地果蔬大棚升级改造项目。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0万元用于富锦市宏胜镇东岗村建设村内硬化边沟项目。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万元用于富锦市向阳川镇正太村建设村内硬化边沟项目。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万元用于富锦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雨露计划”项目。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万元用于富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项目。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万元用于富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疫情临时岗位补贴项目。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万元用于富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扶贫车间和当地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补贴项目。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万元用于富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交通和生活费补助项目。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88万元用于富锦市乡村振兴局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项目。
附件:《富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备案的报告》
富锦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