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2年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局机关各股室、所、队:
为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力保障全国全省两会、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和冬季冰雪旅游旺季等特殊时段食品安全,按照佳木斯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集中开展2022年“食安龙江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四个最严”为统领,严格实施《食品安全法》,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佳木斯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法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我市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百日行动”以“食安龙江、共享安康”为主题,以“排隐患、查重点、严惩处、保安全”为工作主线,实现梳理一批食品安全隐患清单、检查一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公布一批不合格节日热销食品、规范一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单位、宣传一批诚实守信企业、建立一批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问题的“七个一批、一个确保”工作目标。
三、主要工作任务
“百日行动”要把风险隐患排查贯穿工作始终。要对校园及周边、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不留死角地开展食品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积极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重大风险,以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学校食堂、集体配餐单位、中央厨房为重点,建立一企一档风险隐患清单,实行台账制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防控到位、问题处置到位,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一)严抓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监管,保障重点品种食品安全。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源头治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严把原辅料“入口关”;强化生产全过程控制,严守化学、物理、生物风险“带入关”;严格落实检验检测制度,严把合格食品“出厂关”。加强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糕点、饮料等节日热销食品监管,严控微生物污染、重金属超标、理化指标不达标、标签标识不规范、卫生环境不达标等问题,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查处“一非两超”、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多次出现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飞行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二)严抓食品商超和农贸市场监管,保障百姓“菜篮子”食品安全。以大中型商超、批发零售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加强食品销售安全监管。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要求。严查进入批发市场交易的畜禽肉、果蔬、水产品等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证明文件,严查从非正规渠道采购食品以及销售不合格食品、来源不明食品等问题。严查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者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问题,落实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严抓校园供餐和校园周边监管,保障学生食品安全。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黑龙江省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方案》(黑市监〔2021〕219号)、《黑龙江省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黑市监〔2021〕227号)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督促学校和供餐单位利用学生休假期间加强问题整改和从业人员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做好春季“开学季”学校(幼儿园)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查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原材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抓大型聚餐单位和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保障节日餐饮食品安全。在疫情常态化下,以大型餐饮单位、网络订餐为重点,加强对各类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各类年会、集会、宴会和年夜饭供餐安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报备、指导工作。严查网络订餐无证套证假证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酒类饮品管理使用,防止因误饮醇基燃料造成人身伤亡事件。
(六)严抓特殊食品生产和经营监管,保障“一老一小”特殊食品安全。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婴配粉生产企业自检自查、体系检查问题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再重复发生。深入落实婴配粉风险防控有关部署,研判企业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取得成效。对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开展重点排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专区专柜销售和提示标识规定。落实省局对减肥等功能保健食品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排查减肥、改善胃肠道功能(润肠通便)、促进消化等功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
(七)严抓抽检监测和核查处置,保障生产经营食品入口安全。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生活必需食品、“一老一小”重点人群食用食品、地方特色食品、节日热销食品、抽检监测问题较多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微生物超标及“两超一非”为重点项目,以检出过不合格食品的生产企业为重点企业,开展大力度监督抽检。省局重点对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校园及周边经营单位的预包装食品、旅游景区内的特色食品、餐饮食品等进行抽检。重点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小超市、小作坊、小经营和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对发现的不合格及问题食品要紧盯不放,严格溯源,依法严格查处,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八)严抓案源拓展和案件查办,持续严惩重处保障食品安全。对上级交办、部门移送、投诉举报、抽样检验等案件线索,分类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认真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充分发动群众扩大案源线索渠道。加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关注的重点市场、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食品种类违法案件从严从快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采取挂牌督办、交叉办案等措施,限时办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按照规定及时公示食品安全案件信息,列入失信名单。对违法性质恶劣的,坚决“处罚到人”,严格落实“财产罚”“资格罚”。
四、时间安排
“百日行动”自2021年12月17日起至2022年3月26日,共计100天,分三个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24日)。各分局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部署安排行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3月17日)。各分局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行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18日至3月26日)。各分局做好行动的自我检查和总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工作专班和指导督查组(附件1)。各分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推进工作落实。要细化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解决突出问题。
(二)深入督导检查。采取相关科室分片包干的形式,强化对各分局的督导检查,同时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指导。对行动迅速、效果明显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并总结推广经验;对行动迟缓、效果不佳,特别是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通报相关工作责任人。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通过权威新闻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开展宣传报道,提升新闻宣传效果。要深入食品生产经营现场、社区、学校开展公益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动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分局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于2021年12月24日报送行动信息员登记表(附件2)。工作信息和有关报表实行两周报告制度,自2021年12月27日起,每周一报送上两周工作信息、《“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及《“食安龙江百日行动”新闻宣传统计表》(附件4),各分局要于2022年2月14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3月28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及重要信息要随时上报。
工作信息报送联系人:
“百日行动”工作专班联系人:白宇昕、孙洪浩
联系电话:15765471089、15754699220
专用邮箱:1051304325@qq.com。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