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2年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
为保障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通知》(黑市监【2022】28号)要求,制定2022年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基本原则,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聚焦高风险品种、项目和区域开展抽检,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依法进行核查处置。
(二)坚持检管结合。抽检工作是食品监管最重要的技术支撑。要统筹做好监管和抽检工作,按照《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落实好监管人员陪同抽样、监督检查和执法取证等工作要求,确保抽取的食用农产品有产品合格证或供货来源信息,有效解决食用农产品溯源难、留样难、处置难等问题,努力在提高抽检和监管效能上下功夫。
(三)坚持广泛覆盖。重点抽检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量大、关注度高、问题发现率高的食用农产品,加大学校幼儿园周边、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的抽检力度。在完成必检品种、项目的同时,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自选抽检品种和检测项目,确保辖区重点品种、问题多发重点项目检验全覆盖。
(三)坚持均衡推进。按照食用农产品抽检在1批次/千人以上的要求均衡推进,完成省局下达的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见附件1),细化每月抽检任务量,抽检问题发现率不低于2021年全国平均水平,抽检信息公示率达到100%。抽检任务数见(附件1)。
二、抽检任务
(一)抽检品种。主要对我市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食用农产品抽检要严格执行总局《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有关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抽检项目。除要完成指定的必检品种和必检项目外,还要完成不少于2个可选项目见(附件2)。结合我市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等特点,以及既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自行确定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并经省局食品抽检处确认后实施。
(三)抽样场所。按照总局精神,为避免重复抽检,主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集市、小型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场所组织开展抽检。
(四)抽检时间及频次。监督抽检要全年均衡开展,要每月对我市市场销售量大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按着总局均衡推进原则,上半年应完成计划的50%,第三季度末累计完成任务数的80%,12月10前完成年度抽检工作任务。
(五)系统录入。此次食用农产品抽检数据要全部录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系统中创建报送分类A名称为“市县级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报送分类B名称为“佳木斯市XX县(市)区2022年省局下达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有关要求,积极向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国家、省、市有关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部署和要求,争取当地财政支持,提前谋划,合理安排,均衡推进,确保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晰工作责任。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按项目化管理要求抓好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数据报送。科学制定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紧盯任务完成率、问题发现率和信息公示率,狠抓抽检工作落实。
(三)规范抽检工作。抽样检验机构要严格遵循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及时按规定通过“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报送抽检数据。要加强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发现违法违规抽检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视情节核减或取消承检任务。
(四)依法核查处置。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要按规定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上报信息系统。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
(五)及时公布信息。应按规定要求及时公布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结果信息、风险控制信息和核查处置信息。对不合格产品信息要进行风险解读。要加强抽检数据统计分析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研判,紧盯问题较多的高风险品种及项目,及时调整抽检重点,提高抽检问题发现率。
(六)强化工作指导。要高度重视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省局将对各地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推进、抽检问题发现率和抽检信息公示率等相关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对未完成抽检任务以及抽检问题发现率、抽检信息公示率偏低的单位,在年终考核时将酌情扣分,并根据情况向当地政府通报。
联系人:白宇昕、孙洪浩
电 话:0454-8902033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