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领导本区域的党班及社会事务的全面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全镇人民努力奋斗,实现上级提出的奋斗目标及本地区的工作目标。抓好经济工作,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搞好宏观调整,使全镇各项工作有较大进步。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充分发挥镇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
  (二)制定实现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促进政企事业全面进步。
  (三)建立和健全全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四)加强社会性义法制、维护社会安全,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教育公民履行宪法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五)发展文化体育、教育科技、广播卫生事业,努力发展中小学教育和成人教育及业余教育,普及科技知识,提倡爱国卫生运动,倡导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六)制定落实镇村建设规划,抓好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七)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
  (八)加强镇财政管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保证地方财税收入。
  (九)领导镇民政、民兵、兵役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关系,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十)负责全镇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各项服事业,使之全面发展。
  (十一)执行本区党代会及人民代表大会的的决议和上级机关的决议和命令。
  (十二)加强对双重管理、垂直管理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十三)办理上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